南宁土拍规则“变革”落地!
2022-03-05 10:23:12 来源:综合整理
在南宁长期居住的小伙伴们,对于土拍的信息还是比较关注,近日,南宁土拍规则发生了变化,一起来看看吧。
12幅经营性用地均在预申请范围
南宁市自然资源局发布一则《关于用地预申请购地保证金账户有关事宜的通知》,要求实行用地预申请,预申请人应在正式发布地块出让公告前,向南宁市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缴纳购地保证金。此前,业内关注的南宁土拍规则“变革”,终于落地。
为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保障土地成交,1月12日,南宁市自然资源局网站发布《关于征求<关于公开出让地块实行用地预申请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公示》。紧接着,在2月25日,正式发布《南宁市自然资源局南宁市财政局关于公开出让地块实行用地预申请有关事项的通知(试行)》),明确新规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二年。
该《通知》明确,南宁市商服、文旅、住宅、工业用途等公开出让的地块可实行用地预申请制度。由南宁市自然资源局在其官网对实施预申请出让的地块发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预出让公告,有意向的竞买人可按预出让公告内容缴纳购地保证金后成为预申请人,并向自然资源局提交用地预申请书,承诺愿意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格。在正式发布地块出让公告后,预申请人应报名参加该期出让活动。
未按承诺参与竞买,购地保证金不退还
按照正常的情况,出让地块竞买保证金按不低于出让起始总价的20%设置,但实行用地预申请的,预申请人在发布地块出让公告前向南宁市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缴纳购地保证金。购地保证金按不高于出让地块出让起始总价的10%设置,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预申请人按要求缴纳购地保证金并通过竞买资格审核的,不需再缴纳该期出让地块的竞买保证金。
实行用地预申请制度,将大大降低参与土地竞买的门槛,同时约束了预申请人的违约行为。即预申请人未按承诺参与竞买的,南宁市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出具预申请人未履约的说明,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要求将上述款项上缴市财政。此外,两年内,该预申请人不得参加南宁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活动。
责任编辑:刘淼芳